【小艾问答第29期】首次操作税务测算系统计算应注意的问题?我需要补缴以前的税款怎么办?

转载 作者:小艾财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0-11-10

1、登录测算系统提示浏览器版本太低或无法显示功能菜单的原因是什么?


答:此类情况多次出现的原因一般是浏览器和网络的问题。请缴费单位保证网络畅通,建议使用电子政务浏览器登录使用(电子政务浏览器的下载地址为:https://www.chinaftt.com/products/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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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首次操作税务测算系统计算应注意的问题?


答:

·初始密码的修改(在界面右上角修改);

·参保险种及计算人数的核对(在应收核定管理一一正常零星核算计算后查看"已计算"的险种和人数是否与实际一致);

·属于享受中小微减免优惠的企业是否计算了减免额(在应收核定管理一一单位缴费通知单中查看相关减免险种"其他应缴金额"是否为负数;或者在查询统计一一单位综合查询一一单位应缴信息查看相关减免险种"其他应缴金额"是否为负数)。


3、缴费出现断档的原因是什么?


答:第一,首先确认个人参保信息的正确性

进入【综合查询】一【个人综合查询】,在"选择人员"中输入姓名或身份证号,再点击回车键(务必记得),系统会查询出人员信息,如果此时没有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出现在右边的菜单里面,就是该人员异动信息没有传递到测算系统。如果有信息,点击"查询"按钮,在下方查询结果中会有明细信息显示,我们最应该关注的是"个人参保信息"选项卡,该选项卡里面的"险种类型"、"参保开始时间"、"参保停止时间"、"人员参保状态"、"个人缴费状态"都是计算的重要条件。


第二,确认单位参保信息的正确性

进入【综合查询】-【单位综合查询】,重点查看"单位参保信息"选项卡,查看该选项卡里面的"险种类型"、"单位参保状态"、"开始年月",这是参保计算的关键,可能会出现单位参保险种暂停,但是员工险种正常,这样员工该险种依然无法计算。


请注意!!!

如果发现计算问题,请第一时间查询单位和异动人员在测算系统里的参保信息情况。如有错误,可以及时联系人社、医保部门,重新传递正确登记信息到税务测算系统。


4、测算系统计算失败怎么办?


答:第一,先检查新增异动员工工资有没有录入,新增异动人员工资录入保存成功以后才能计算成功。

第二,异动员工工资全部录入还是失败,耐心等待计算反馈,不要在没有反馈时反复计算,这样对计算结果没有帮助。


5、单位名称发生变化、密码遗忘怎么办?


答:单位在人社征缴中心进行名字的变更后,请按照大厅的要求带齐相关资料到税务办税大厅进行金三系统和测算系统名称的变更。


测算系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密码遗忘请带上公章、营业执照、金三系统里实名认证的办税人员身份证,到大厅前台进行重置(这里说明的携带资料仅供参考,具体以所属税务大厅要求为准)。


6、未能及时享受权益,测算系统如何查询?


答:正常情况下,如果单位缴费后发现没有享受权益,请先在测算系统【综合查询】-【单位综合查询】选项卡中"单位应缴信息"中"足额到账标志"查看到账情况,如果是"未到账"请检查申报缴费环节是否出问题,如果是"已到账"请及时跟主管税务机关联系反映问题。


7、【税务测算系统】发送数据与【税务申报系统】接收数据不一致,是什么原因?


答:因【税务申报系统】接收的是三个部门发送的数据(即社保系统、医保系统和税务测算系统的数据)。可能是您单位在人社、医保部门有办理人员中断补缴、退休补缴等,具体情况您单位可到人社、医保系统办理人员异动的部门进行核对。


8、单位不在长沙缴税,但在长沙缴纳社保,该怎么办?


答:不在长沙缴税的,请先查看在哪个区缴纳社保,需要在对应的区税务局办税大厅办理组织临时登记进行系统关联后,才可以在税务部门缴纳社保费用。


办理组织临时登记需要携带:社保登记证和办理人员身份证原件。(仅供参考,具体以税务大厅要求为准)


9、我们单位在雨花区税务局缴税,但在开福区缴纳社保,该如何操作?


答:两个办法:第一,可以先在人社医保部门将参保登记变更至缴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在同一地缴纳税收和社保;

第二,也可以在开福区税务局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进行关联(如果有项目登记、跨区税源登记、注销户信息,可以直接关联,不必办组织临时登记),还是在开福区局缴纳社保,在雨花区局缴税。


10、我需要补缴以前的税款怎么办?


答:根据省政府部署,11月1日企业社保划转到税务部门征收。11月以前的费用,企业需要补缴的处理方式是:

第一,如果需要补缴10月份的欠费,税务部门已经跟人社部门联系,由人社部门统一将未缴数据推送至税务部门,在税务部门的社保费管理

客户端进行缴费。缴费人不需要自行申请,在税务的缴费系统缴费即可。


第二,如果需要补缴10月份以前的欠费,需要缴费人到人社部门申请核实需要缴纳的费款,然后由人社部门推送到税务部门,在税务部门客户端完成缴费。


11、社保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以后,我的缴费基数、缴费人数等是否会调整?费负是否会增加?


答:税务部门企业社保费划转遵循三个原则:不增加企业负担,不集中清缴欠费,不改变缴费基数和计费规则。也就是说,划转过程中你以前在人社局怎么缴,到税务局后仍然怎么缴。缴费人不必担心。


12、有人员异动怎么办?


答:征管职责划转至税务部门后,人社医保部门负责参保登记、转移接续、权益记录、待遇享受等,征收和缴费在税务部门。所以人员异动要先到人社医保部门去办理,然后由人社医保部门将信息推送至税务部门,进行测算申报缴费。


13、我以前在人社局签订的三方协议还有用吗?会不会重复扣款?


答:目前人社部门的缴费通道已经关闭,不会再发起扣款指令,所以不必担心重复缴费。同时,缴费人与人社局签订的三方协议不能延用于税务部门的缴费。


14、税务部门的缴费有几种方式和渠道?


答:税务部门的缴费渠道主要是两种:

一是三方协议,凡是缴费人以前跟税务部门签过三方协议的(包括个人所得税的三方协议),并且扣款账号一致,都有效,不必再签,可以通过三方协议扣款。

如果需要通过原三方协议以外的其他账号扣款的,需要重新签订三方协议。

如果没有签过三方协议的,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大厅签订三方协议。

办理三方协议需要携带:银行印鉴卡(银行开户许可证),单位公章,做了实名认证的本人带身份证原件。


二是银行端查询缴费。没有三方协议的,缴费人可以在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打印缴费通知单,到银行缴费。


15、本月如何缴费?


答:从11月份开始各单位要在25号前,在税务局的系统完成申报缴费。因为税务部门缴费是入国库,同时需要将数据反馈至人社医保部门进行权益登记,需要的时间可能比以前长,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前几天缴费,以确保下个月权益享受不耽误。


16、遇到问题,缴费人如何咨询?


答:缴费人可以点击电子政务浏览器右下角的“咨询小艾顾问”或者加服务QQ号800180169进行电子申报、工商、个税、社保的业务咨询。人工服务在线时间为8点-21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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