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会计可领一笔钱回公司,3月30日截止!过期视同自动放弃!

转载 作者:税漫、国家税务总局,厦门税务,小陈税务08、晶晶亮的税月   来源:税漫、国家税务总局,厦门税务,小陈税务08、晶晶亮的税月   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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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笔钱可领!公司3月30日前完成代扣代缴员工个税确认工作,可从税务机关按缴税额2%比例取得返还的手续费。


看到此消息的会计,转给更多同行吧~



个人手续费返还可以申请了

3月3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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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因纳税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在2021年3月30日前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三代”手续费


领取时间为每年3月30日之前,申请日期为上个年度,没领的快通知你们财务!


各地也开始发通知提醒:


北京电子税务局办理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已开始受理“三代”税款手续费支付申请,并将于3月30日结束。如您涉及该项业务,请尽快办理申请手续。

同时,为避免造成人员聚集,我局已开通“三代”税款手续费网上申请业务,建议您采用“非接触”方式,在网上申请办理该业务。

一、入库日期为2020年度的个人所得税“三代”税款手续费支付申请,您可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也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二、入库日期为2018年度、2019年1月1日至2月1日(含)和2020年度(不含个人所得税)的“三代”税款手续费支付申请,您可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办理,也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三、请您提交申请时务必核对银行帐户是否正确,避免给办理后续业务带来不便。如您需要变更接受支付手续费的银行账户,请先在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存款账户报告”模块完成银行账户修改,再办理手续费申请业务。

四、如您已经申请支付手续费但变更主管税务机关的,由原主管税务机关继续退付。请勿重复提交申请。

办理过程中如遇问题,请您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关于限额,有官方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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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代扣代缴手续返,不执行70万元限额!


这笔钱,所有企业都能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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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履行代扣、代收、代征义务的,就算了吧!!
税务机关对单位和个人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委托代征协议规定履行代扣、代收、代征义务的,不得支付“三代”税款手续费
领取的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三代”(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的法律规定范围。

2、财务制度健全、便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有熟悉税收政策的专门办税人员。


对大多数企业而言,只要企业属于法定扣缴义务人,并按照规定履行了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就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


个人手续费返还,怎么处理?


1、领回来这笔钱,怎么用?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涉及什么税费?

(1)增值税
企业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取得了收入(手续费),属于有偿提供服务,应按照“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
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收入不属于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应作为应税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将取得的手续费奖励给本单位从事代扣代缴工作的员工属于工资、薪金,因此在企业所得税上此笔支出是可以作为工资、薪金在税前扣除,并且此项支出可以增加工资总额进而加大税前扣除“三项经费”的扣除基数。

(3)个人所得税

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收入用于奖励相关人员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收入可以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账务如何处理?

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

【例】

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收到2.12万元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全部用于发放参与代扣代缴工作的财务人员和人力资源部员工补助。

1)收到手续费时:
借:银行存款21200
       贷:其他收益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00

2)发放时
计提代缴个人所得税工作的财务人员和人力资源部员工补助时计入管理费用,发放时:
借:管理费用——工资薪金2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20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20000
       贷:银行存款20000

具体怎么领?


1、登录扣缴端

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选择申报密码登录或实名登录。


2、选择【退付手续费核对】

界面显示左侧“扣缴申报”,选择【退付手续费核对】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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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点击【获取结报单】,勾选单户核对清册

等待系统自动查询出2020年1月-2020年12月退付手续费信息后,核对所属期、缴税数据是否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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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确认结报单

【结报单】界面是汇总界面。申请年度为2020年的手续费退费,“结报期限”应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结报期限是入库日期而非税款所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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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核对无误后,申请退库

确认后,系统弹出“代扣代缴手续费退费申请”并要求确认,选择“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开户银行网点”自动带出。阅读声明后,点击“提交”。提示信息“提交成功”弹框,点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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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后系统将推送至税务机关审核,等待审核完成后,即可返还对应的手续费。


好了,正事说完了,你们公司领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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