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税收大督查开始了!涉及上海、浙江、湖北、广东、四川、陕西......

转载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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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于2021年10月13日至22日组织开展第二批税收重点工作督查,对吉林、上海、浙江、湖北、广东、四川、云南、新疆、深圳、陕西等10个省(区、市)税务局开展实地督查。2021年税收重点工作督查重点围绕减税降费及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方面开展。欢迎纳税人、缴费人以及社会各界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门户网站互动交流栏目下“互联网+税务督查”平台,反映税务机关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者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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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2021年10月8日


第一批税收重点工作督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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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晚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督查公告,为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于2021年7月19日-7月28日组织开展税收重点工作督查,对天津、河北、内蒙古、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贵州、甘肃、大连、宁波、厦门、青海等省(区、市)税务局开展实地督查。2021年税收重点工作督查主要围绕减税降费及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方面开展。


国家税务总局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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