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局出手!一餐饮公司利用员工私人银行账户收款1.1亿元,偷税600多万元被查!

转载 作者:广东税务、中国人民银行、众智财税智库   来源:广东税务、中国人民银行、众智财税智库   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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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又爆出一个税务稽查大案!

利用员工私人银行账户收款1.1亿元,一餐饮公司偷税600多万元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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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划重点:


广州九龙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1060565650512)经我局(所)于2019年3月14日至2020年9月14日对你单位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税费申报缴纳情况进行了检查,你单位存在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如下:


1、违法事实


你单位于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利用员工左容的四个私人银行账户(中国银行621790700001702****、中国工商银行621226360208108****、中国建设银行623668332001453****、中国农业银行622848008679987****),以转账、刷卡及现金形式,收取货物销售及品牌加盟费等收入,金额合计115,181,594.90元(含税),换算成不含税收入为111,826,791.17元,其中110,317,162.32元没有在财务账册上反映,没有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相应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


2、违法事实证据


(1)你单位员工左容的上述四个私人银行账户2017年1月至12月银行流水明细清单及你单位原法定代表人严义梅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卡号621226360208145****)2017年1月至12月银行流水明细清单;


(2)你单位提供并确认的《九龙玖公司2017年1-12月份收支款明细一览表》;


(3)你单位提供并确认的《九龙玖公司2017年收入汇总表》;


(4)你单位提供的相关记账凭证、《奉茶全国加盟店铺分布表》、《酒窝甜品全国加盟店铺分布表》及部分《合作合同书(区域代理)》复印件;


(5)对你单位员工左容的《询问笔录》;


(6)经你单位确认的《税务稽查工作底稿》。


3、处罚决定


你单位利用员工私人银行账户收取货物销售及品牌加盟费等收入,在账上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造成少缴税款,依法构成偷税。


(1)你单位2017年1月至12月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15,181,594.90元,换算成不含税收入111,826,791.17元,应缴纳增值税3,354,803.74元,已缴纳增值税44,117.18元,你单位应补缴2017年1月至12月增值税合计3,310,686.56元。


(2)你单位应补缴2017年1月至12月城市维护建设税合计231,748.04元。


(3你单位2017年度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15,181,594.90元,换算成不含税收入111,826,791.17元,企业所得税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税所得率为12%,按25%的税率,你单位2017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3,354,803.74元,已缴纳企业所得税为18,115.55元,应补缴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3,336,688.19元。


(4)对你单位在账上少列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造成少缴增值税3,310,686.57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31,748.04元、企业所得税3,336,688.19元的偷税行为,决定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罚款金额合计3,439,561.43元。


合计不补税+罚款为:10,318,684.23元


2020税务稽查,不仅要查公司的账户,更会重点稽查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账户!


一旦被稽查,补缴税款是小事,还要缴纳大量的滞纳金和税务行政罚款,构成犯罪的,甚至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2020年税局将集中清查私人收款记录!还在用"私户避税"的老板小心了


1、国家发布四大政策,银行税务将共享信息,全面监管私户交易


(1)2019年6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四部委联合召开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启动会,共同运行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


(2)央行出台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管理办法,大额转账支付由金融机构通过相关系统与支付交易监测系统连接报告。并在交易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3)微信、支付宝等转账不规范成为历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大额交易报告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银发〔2018〕125号),2019年1月1日起,非银行支付机构也要提交大额交易报告了。


(4)全面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加强银行账户资金管控。严查企业基本户、临时户的开立、变更、撤销,并加强企业银行账户管理。涉及可疑交易报告的账户,银行将按照反洗钱有关规定采取措施,核实违规的,严肃处理。


税务和银行没有深度合作之前,似乎税务的稽查手段有限。但是现在银税联动已经全面启动,私户的每一笔交易都将受到税局的全面监控,税务局拿到银行的数据就已经大体发现企业偷税的链条。


2、银行加强对现金的监管,通过现金逃税避税再也行不通了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规定,自2020年7月起,河北省开展试点;自2020年10月起,浙江省、深圳市开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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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据《大额现金管理先行先试方案》规定,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为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不想被税局重点“关照”,请留意这4个方面!


1、老用现金交易,而且数额、频率及用途都跟你正常经营情况不相符。


一个小公司,总有和企业经营规模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不符的收支,明明是卖日用百货的,怎么会动不动就有几百万几千万的流水?


2、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例如:明明做餐饮的,天天收到钢铁公司的大额转账,再往影视娱乐公司转。


3、股东或者法人或者其他不明个人,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支付。


今天给某总转100万,明天又给他转200万,过了两天他转回来500万,这能不引起别人注意吗?


4、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这个公司都废了好久了,前段时间突然复活,而且没什么业务,却有大额转账进入,这能不引起注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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